绝不能让“狗事”超越人的尊严 y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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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不管,你赔我狗。”张女士哭喊着一把揪住杨先生的衣领,连拉带扯将其按倒在小狗的尸体前,让杨先生给自己的爱犬下跪。10月25日12时30分许,一辆大货车停在昆明江东花园北路与江东四季路交叉路口,车头前的地上有一摊血迹,血迹旁边躺着一条棕黄色的小狗,小狗尸体上盖了几张报纸。民警赶到现场劝解时,张女士情绪失控,对民警拳打脚踢……(11月3日云南网) vEr\8F!
爱犬突然死亡,对养狗之人来说,肯定是痛心。狗虽是动物,但狗也通人性,尤其是对那些爱狗爱得很深切的人来说,甚至把狗当成家庭重要成员之一,疼爱有加。对此,我们也无可厚非。 Q|!HQ|nUz4
但是,笔者要说得是,不论狗主人对狗如何宠爱有加,都不能将“狗事”凌驾于人的尊严之上。人与人之间的尊严是相互平等的,“狗事”绝不能超越人的尊严。让人给死去的狗下跪,既不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,又违背了社会伦理和文明道德。 H3pu_&I7
按说,养狗本来就是一种喜好,是一些人生活条件好起来,以养狗的方式来填补精神上的空虚。既然你爱狗养狗,就应当管护好狗,文明饲养狗,这才是最为重要的。 ]x67i"s,5
可事实上,我们有些养狗者并没有很好地履行文明养狗公约,看好自己的狗。在公共场所随意放狗,见到生人乱咬乱叫,让不养狗的人很烦,甚至还引发各种矛盾纠葛。就车辆碾压狗的事件而言,笔者也感触颇深。 d(X;+QE
你在马路上驾车正常行使,突然冷不丁从马路旁闯出一条活蹦乱跳的狗,如果你当时车速不快,且反应快速,还能做到有效避让,给狗留条生路。否则,这活生生的狗立马就葬身在轮毂之下。曾有一组交通事故,让人看得触目惊心。这些驾驶员在马路上,为了避让突然闯出的小动物,有的发生几辆车连环撞,有的是车毁人亡。其实,类似因避让小动物而导致交通事故的早就不胜枚举。于是,就有人提出: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办法,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类似交通事故发生。 LvCAvasv
人命关天。在任何情况下,人的生命都是至关重要。为“狗事”闹张狂,纯属是藐视社会伦理和文明道德,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,更是一种自取其辱的行为。因为,你自己也是人的同类,而不是狗的同类。对于这样耍泼、胡闹之人,相关部门理应要依法依规处理,绝不能让“狗事”超越人的尊严。 l{rPq/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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